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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公司运营中,对财税相关业务的处理,一不留神就容易出问题,今天标哥给大家总结了几个与企业息息相关的财税问题,了解之后才不会吃亏!
1、企业当年度未弥补完的亏损,能否在以后年度继续弥补?
可以的。企业用当期的所得来弥补当期的亏损时,弥补得越多,交的税就越少了。
若当年度还有未弥补完的亏损(如所得100万,亏损120万),那么企业可在以后年度继续弥补,但普通企业最长不得超过5年,高新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最长不得10年。
2、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75%这一政策,到底能省多少钱?
企业所得税的公式是:应纳税额=应纳税所得额×税率
而应纳税所得额=收入总额-成本费用等各项税前扣除-不征税收入-免税收入-以前年度亏损等。
所以税前扣除越多,企业交的税就会越少。而研发费用加计扣扣除的意思是,本身先税前扣除,然后再“凭空”多扣除75%。
举个例子,假设你企业2018年全年的研发费用是100万,那么在2019年初汇算清缴时,你企业在研发费用上可以税前扣除100万+75万,按25%的税率算,你就相当于少交了75万*25%=18.75万的税款。
3、如何才能享受“研发费用加计扣除75%”优惠政策
(1)公司决定立项研发活动
(2)将委托或合作研发项目签订的合同在科技部门登记
(3)设立会计科目(研发支出项目及其子项目)
(4)设立该项目研发费用辅助账
(5)对研发支出进行会计核算
(6)按有关凭证填制“研发费用辅助账”
(7)填报《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》作为财务报表附注报送税局
(8)填报《研发项目可加计扣除研究开发费用归集表》
(9)收集准备留存备查资料
(10)向主管税务局备案
(11)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年度纳税申报,申报享受相应优惠政策
(12)留存以上整个过程中的有关材料,以备税局后续查访管理
4、公司合并、分立时,如何处理税务?
首先,不管是合并还是分立,原企业都要先向税务局报告,并递交《纳税人合并(分立)情况报告书》和原企业的《合并(分立)决议》复印件。需要注意的是,原企业有几家,《纳税人合并(分立)情况报告书》就应该提交几份。
其次,若是多家企业合并成一家企业前没交完税的,合并后的企业要继续交税或者补税。
最后,若是一家企业分立成多家企业前没交完税的,分立后的企业不但要补税,而且还要承担连带责任,因为分立与合并不同,分立前企业要尽量清税。
5、企业营改增前发生的业务,现在还能补开发票吗?
根据税务总局(2018)第42号规定,企业营改增前发生的营业税涉税业务,不管是当时就已申报纳税还是后来补税的,现在都可以补开发票,但只能补开增值税普通发票。
企业开具或取得补开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后,应该完整的保留相关资料备查。
6、企业如何进行票种核定?
企业需提供以下资料到税务局:《纳税人领用发票票种核定表》、营业执照、发票专用章印模、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、若是票种调整还需提供原《发票领用簿》
企业提交以上资料到税务局后,只要符合条件,增值税普通发票和电子发票都是当场就可即时办理完成的。
而增值税专用发票由于还有最高开票限额的审批,所以不能即时办理完成,不过按照税务总局的规定,各地税务局办理此操作最多不得超过2个工作日。
7、企业如何领用发票?
企业每期领取发票时,需向税务局提交以下资料:《发票领用簿》、《经办人的身份证件》、增值税税控系统的专用设备(如报税盘)
企业准备好资料后到税务局申领增值税发票,或者通过税务局网申办理。若资料没有问题一般当场即时就可受理通过。
以上就是关于7个与公司息息相关的财税问题的主要内容。如有疑问还可以点击下方咨询按钮找我们免费咨询!
发布时间:2020-08-10 已被浏览531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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